秦皇岛市爱卫办、秦皇岛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7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6-222324

各县区爱卫办、农业局,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年,为做好创卫工作,有效降低鼠密度,控制鼠传疾病,保障粮食生产,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灭鼠时间安排

今年春季全市统一灭鼠工作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18-3月18)。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灭前鼠密度监测,制定灭鼠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落实灭鼠经费,准备满足辖区灭鼠所需的药械。同时广泛开展灭鼠和用药安全宣传,营造深厚的灭鼠氛围。

(二)投药阶段(318-3月25)。全市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进行鼠药投放。做到村庄、社区、单位全覆盖,不留空白和死角。

(三)自查阶段(325-4月1)。各县区、各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和单位灭鼠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对没有落实灭鼠措施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灭后鼠密度的监测,科学评估灭鼠效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4月上旬)。市爱卫办、农业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区春季灭鼠活动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二、灭鼠的方法和目标

(一)灭鼠重点部位和场所:宾馆饭店、中小餐馆、单位内部食堂、食品加工厂、各类超市、粮店粮库、农贸市场、肉类及海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冷储库、废品收购点(站)、垃圾站点、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公共厕所、主次干道和居民小区绿化带,下水道口、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鼠类孳生和活动频繁部位和场所。

(二)灭鼠药的选择:推广使用抗凝血杀鼠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

(三)灭鼠药的发放和购买:民委员会、村用药由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统一发放,各单位用药统一到所辖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爱卫办或有资质的消杀公司购买。

(四)灭鼠目标:通过采取物理防治措施,达到防鼠设施齐全,铲除孳生地、环境卫生整洁的目标。通过药物消杀,达到《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C级标准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今明两年我市将接受省和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和明查,鼠密度控制水平是一项重要指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职责和分工,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二)营造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四害重要意义,充分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整治,使统一灭鼠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三)精心组织。全市春季灭鼠工作要坚持“三集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到“四统一”(统一指挥、时间、行动、用药)、保证“五不漏”(不漏单位、居民区、户、房间、部位)的原则,保证活动效果和质量。重点部位、场所所在单位可委托专业防制机构开展灭鼠工作。

(四)安全用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科学投放药品和器械,要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防护,在公共环境投放鼠药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五)落实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灭鼠投入,各县区要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居民家庭及公共场所用药等费用,保证全市春季统一灭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强化督导。市爱卫办、农业局组织专家对重点行业和场所的消杀进行督导,对达不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