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秦皇岛市文明办、秦皇岛市爱卫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7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6-223627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文明办、爱卫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通知》(冀办传〔201531),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示范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

各级党政机关和主要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机关内禁烟工作,做到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各单位都要建立目标任务责任制,做到禁烟工作有专人管理,有实施方案、考评办法和奖惩制度。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创建示范活动单位:市爱卫会主要成员部门为首批市直创建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示范活动的单位(见附1)。各县区可参照市直示范单位确定本级示范单位。

(二)创建示范活动时间:2016220169月。

(三)创建示范活动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无烟党政机关标准(见附件3)抓好落实,并把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的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带动下属单位、所属系统或管辖场所无烟环境的建设,进而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四)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步骤。

1. 准备动员阶段(20162月至20163):宣传发动,成立活动机构,建立规章制度,调查吸烟人员现状。

2. 检查落实阶段(20163月至20167):落实规章制度并进行自查,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暗访。

3. 考核评估阶段(20168):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活动的工作内容进行互查评估,按照无烟党政机关标准打分。

4. 命名通报阶段(20169月):组织方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统一命名“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示范单位”并公示,对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标准分类。

 :得分在90分以上。

 :得分在6089分之间。

不合格:得分在59分以下。

三、有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级成立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示范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见附件2)。各创建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设专人负责日常监督工作。首批创建单位务于224日前,将本单位负责创建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联系人:王岚。邮箱:qhdjkjy@163.com,电话:3652620

(二)建立控烟制度。各创建示范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将禁烟工作纳入机关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创建示范单位的责任感,市直各活动单位要签署《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承诺书》(见附件6)

(三)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文明办、爱卫办负责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示范工作。组织召开本级创建示范活动启动大会,公布《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承诺书》和监督电话。承担创建示范工作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的,由文明办和爱卫办授予“无烟党政机关”称号。授予“无烟党政机关”称号的党政机关名单应长期在文明网和卫生计生(爱卫)网站上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技术支撑。各级卫生计生健康教育机构负责控烟工作的业务培训、材料制作、技术指导和监测评估等工作,发挥专业优势,为各单位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禁烟工作取得实效。

(五)广泛开展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做好控烟、戒烟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参与和监督控烟的社会氛围。

 

附件:1.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市直示范单位名单

2.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3.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标准

4.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评分表

5.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指南

6.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承诺书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秦皇岛市文明办    秦皇岛市爱卫办

2016217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

市直示范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爱卫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

 

 

 

 

 

 

 

 

 

附件2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示范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陈汝荣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市爱卫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学斌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市文明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李学斌()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副主任:杨希存     市疾控中心主任

 : 魏东舟     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科长

吴月清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宣传科科长

高任新     市文明办协调科科长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

 

 

 

 

 

附件3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纳入机关发展规划。(10)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并抓好落实。(5)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无烟蒂、无烟具、无烟味。(40)

四、设有控烟监督员,对内部和外来人员吸烟行为进行巡查、劝阻。(8)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积极参加控烟公益活动。(8)

六、明确规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严禁将烟草制品用于公务接待。(8)

七、鼓励并帮助吸烟工作人员戒烟。(6)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不参加烟草公司赞助的任何公务活动。(15)

 

 

 

 

附件4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评分表

评估标准

分值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  10

 

(一)本机构有控烟领导小组,职责明确(2分)

 

(二)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职责明确(2分)

 

(三)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的工作计划(3分)

 

(四)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不吸烟(3分,有1位成员吸烟扣1分)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并抓好落实。  5

 

(一)本机构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2分)

 

(二)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1分)

 

(三)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2分)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无烟蒂、无烟具、无烟味。 40

 

(一)本机构所有建筑物的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5分)

 

(二)本机构所属管辖区域的等候厅、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10分,缺1处扣2分)

 

(三)本机构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21分,每发现1个烟头扣1分,发现吸烟者1次扣2分,每发现1个工作人员在室内吸烟扣5分。每发现1个烟具扣2分)

 

(四)正确设置室外吸烟区(尽量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2分),有明显的引导标识(2分)

 

四、设有控烟监督员,对内部和外来人员吸烟行为巡查、劝阻。  8

 

(一)机构内设有控烟监督员(1分),按人员比例合理设置。(1分)

 

(二)对控烟监督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2分),有定期巡查记录(4分)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积极参加控烟公益活动。  8

 

(一)摆放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材料(6分,如院内电视、展板、宣传栏、海报、折页、标语等,至少2种,少1种扣2分)

 

(二)积极参加控烟公益活动。(2分,至少一次得2分,不参加不得分)

 

六、明确规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严禁将烟草制品用于公务接待。  8

 

(一)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培训,并有培训等记录(2分)

 

(二)有劝阻工作相关制度(2分)

 

(三)工作人员发现吸烟者及时劝阻(4分,有工作人员在场的吸烟行为未被劝阻,扣4分)

 

七、鼓励并帮助吸烟工作人员戒烟。  6

 

(一)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4分)

 

(二)鼓励工作人员戒烟2分)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不参加烟草公司赞助的任何公务活动。  15

 

(一)党政机关内无烟草广告,商店、小卖部不出售烟草制品(10分,发现任何1种,扣5分)

 

(二)不参加烟草公司赞助的任何公务活动得5分,否则不得分。

 

总分

 

 

评分说明:

1. 无烟党政机关评分表总分为100分,优秀得分在90分以上。

2. 达标得分在6089分之间。

3. 不合格得分在59分以下。

4. 第一至八项标准中有1项为0分,即视为不合格。

附件5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指南

 

一、背景

为防止吸烟对公众健康的危害,世界卫生组织《控烟框架公约》明确要求建设室内全面无烟环境。创建全面无烟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场所内人群的健康,帮助戒烟人士、降低人群吸烟率,提高场所机构的整体形象。室内全面无烟已成为世界发展的趋势。

二、目标

通过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参与创建的党政机关建成室内全面无烟环境或室内基本无烟环境。“室内全面无烟环境”是指,所有室内场所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无烟具。“室内基本无烟环境”是指,除指定的吸烟室外所有室内场所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无烟具;吸烟室须与其他空间有物理隔断,并有独立通风设施。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

1. 开展现状评估(基线调查)。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对单位内无烟情况进行观察和纪录。了解单位室内吸烟情况及工作人员对创建无烟单位的态度等情况,同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通知》(冀办〔201531)等相关制度、规定。

2. 开展危害宣传。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吸烟与二手烟健康危害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开展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规定背景和要点的讲座。

3. 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建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无烟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以及各责任部门分工。召开本单位无烟机关创建动员会,主要领导到会并作动员部署。

无烟工作计划核心内容:明确开展创建工作的各部门及职责,讨论制定无烟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过无烟规章制度的操作程序,讨论召开创建启动会的形式,无烟规章制度的实施、执行和监督,确定控烟宣传的策略和途径,制定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如何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支持, 如何开展监督与评估等。无烟规章制度核心内容:对全面无烟的明确定义,明确指出本单位的禁烟区域,对工作人员和来访者的要求和限定,烟草制品销售、广告和赞助的禁令,在本单位任何地方均不能摆放烟具的禁令,明确奖惩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明确控烟监督员的责任,公布监督电话和投诉程序,提供戒烟服务的细节,无烟规章制度开始执行的时间、具体负责部门等。

4. 创建无烟单位的氛围营造。单位内相应区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单位入口处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单位内开展配合无烟环境创建的氛围营造(展板、横幅和移动电视等)和健康促进活动(培训、讲座、竞赛和无烟主题活动等);在室外或室内合适区域设置符合标准的吸烟区,并进行指引;和媒体进行沟通,确定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渠道。

(二)启动。

单位内部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主要领导介绍创建无烟单位的背景和原因,公布本单位禁烟规定;将创建主要内容传达到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签订禁烟承诺书。

(三)实施。

1. 按照计划开展创建活动。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禁烟控烟主题活动,如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危害知识、遵守规则讲座,控烟知识大赛,在常规机关活动中加入创建活动内容,在各类会议中开展控烟宣传。

2. 开展多层次培训。针对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和监督员开展不同层面的培训,重点以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危害、创建无烟单位的意义、规章执行的细节(奖惩制度)为主,监督员还应增加对来访者的提醒、引导及劝阻技巧、控烟知识核心信息培训。

3. 实施过程的无烟宣传。对单位领导进行宣传动员,获得领导的持续支持;对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吸烟人员)开展多种形式正面宣传;加强与媒体沟通,跟踪报道相关活动,主动邀请媒体及社会监督等。

4. 提供戒烟服务。为有戒烟意愿的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介绍获得戒烟支持的相关资源,分享成功经验;选择戒烟门诊,提供专业戒烟咨询及帮助。

5. 定期督导检查。以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无烟具为指标,定期对单位内所有室内场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通报全体工作人员。检查频率应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四)评估。

1. 开展过程评估。依照过程评估程序,了解计划完成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

核心指标包括:控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监督员人数工作情况;培训内容、次数及参训效果;督导检查结果和奖惩情况等。各单位可根据实施情况填写《活动记录表》,原则上每项工作填写一张表单,并保存整个创建过程的所有原始资料(文件、表单、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

2. 开展效果评估。对照基线调查和效果评估数据,了解创建成效和主要存在问题。

核心指标包括:室内场所吸烟发生率,宣传氛围营造,员工戒烟比例,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的认识,支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的态度等。

(五)维持。

1. 巩固和维护无烟环境。将无烟机关创建和维护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并持续得到巩固。

2. 总结推广经验。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对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广泛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6

 

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承诺书

 

本机关自即日起,全面创建室内无烟环境,承诺做到:

1. 领导干部模范带头,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禁烟控烟规定,不在机关室内吸烟;及时主动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吸烟行为;

2. 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在单位入口处摆放禁烟控烟宣传资料,在机关办公场所张贴醒目禁烟标识,鼓励吸烟工作人员采取有效方式戒烟;

3. 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和烟草赞助促销相关活动;

4. 机关任何公务活动不提供烟草制品,不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公务活动时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

5. 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工作人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给予批评教育。欢迎全体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