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9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6-224318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2009年起持续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并与各有关单位紧密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平台发布、推广主题公益广告片及宣传海报,旨在改变并遏制我国把烟草作为礼物赠送他人的风气。活动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2016年春节将至,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互动的通知》和《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的通知》(冀疾控函〔2016〕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控烟禁烟工作力度,坚决抵制赠送烟草制品的不良社会风气,深入宣传“送烟=送危害”的健康理念,强化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现就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广“送烟=送危害”公益广告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渠道及平台推广“送烟=送危害”公益广告。在医疗卫生机构及各地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上播放“送烟=送危害”公益广告片,公益广告片可添加各单位名称,以各单位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名义共同推广。
二、广泛使用“送烟=送危害”宣传海报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海报张贴及推广工作。建议在医疗卫生机构、住宅区域、办公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张贴海报,并通过户外广告、楼宇广告、网络及新媒体等平台进行海报推广。
三、着力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利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策划并组织多种形式的“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配合宣传吸烟及二手烟危害,加强控烟工作,以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改变公众“以烟为礼”的不良风气。
请各单位与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和健康教育所联系,获取“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相关资料,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情况以文字及图片形式反馈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联系电话:0335-3652620,邮箱:qhdjk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