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春节前后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9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6-225118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201512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中国计生协会在沈阳市举办了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启动仪式。近日,省卫生计生委部署了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行动,要求在春节前后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活动。为使该行动取得实质成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16120日至229日期间,各县区要结合贯彻落实秦皇岛市卫计委、市综治办、市农民工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全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突出专项行动主题,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关怀关爱活动。加强宣传咨询,落实相关政策和服务内容,关爱在流入地过节的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以及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特别是生活困难的流动人口家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一)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在流动人口就业和居住集中地,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广场等易集聚的公共场所,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活动,开展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咨询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对卫生计生各项法定权利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及形式,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政策知晓率。

(二)落实相关政策和服务。流出地要依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和乡镇(街道)、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针对返乡的流动人口(包括返乡的外派劳务人员),做好统计监测和传染病防控、适龄儿童疫苗查漏补种等工作。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各项相关技术服务;为流动人口依法办理(补办)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落实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金、扶助救助金以及利益导向政策规定的各项奖励。

(三)关爱在流入地过节的流动人口。流入地对不返乡过节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困难群众,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他们的诉求,特别要到用工单位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流动人口。要联合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各种联谊、娱乐活动,对来流入地探亲团聚的流动人口家庭成员,主动提供帮助,给予亲情关怀,让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

(四)关爱返乡农民工。流出地要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通过走访、慰问、扶助等方式,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困难和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排忧解难。

(五)关心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流出地要特别关心节日期间未能返乡的农民工家中的留守亲属,尤其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要联合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志愿者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组织爱心妈妈、爱心家庭牵手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一同过节,让不能返乡的农民工在外安心。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结合实际,制订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计划、有目标、见实效。

(二)统筹安排,形成合力。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各县区完成机构改革的第一年。各地要为“十三五”时期的流动人口关怀关爱系列活动起好步,开好头。一是要与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精准扶贫方略的要求紧密结合,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权利,每年切实帮助他们解决1-2件诸如劳动就业、拖欠工资清缴、子女入学入托等实际难题;二是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形成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工作合力;三是要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健康扶贫工程等相互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要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结合起来,利用关怀关爱活动的有效载体,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三)总结提升,强化亮点。各县区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摸清底数,优化服务,创新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水平提升。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适时予以通报和推广,发挥好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要注意做好相关资料整理、留存工作,并于35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包括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