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绿化用苗进行实地检疫检查

发布时间:2018-04-20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6/2018-162833

 

    为认真落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全市绿化重点工程用苗安全,4月11日,市森防站技术人员对开发区栖云山山体修复项目造林绿化用苗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查阅调入苗木检疫证书,发现一份由山东省滨州市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为疑似假证,经与山东省滨州市林业局森保站核实该检疫证书为假证;在对调入松树苗木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批承德市调入的26株松树苗木,该批苗木无检疫证书且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当即要求施工方对调入的这批苗木进行销毁处理,避免一起使用带疫苗木造林事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苗木检疫工作,在绿化工程调苗时要严格遵守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到疫区调苗;二是对调入苗木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确保绿化工程用苗质量安全;三是做好绿化苗木后期养护管理工作,对日常养护中发现病虫害要及时反馈,做到早发现、早诊治,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