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8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6-012448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现将《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通知》(冀卫办基层函〔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2015-2016年度我市要完成创建国家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7所,创建省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5所(详见附件)。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河北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好创建工作。要组织医政、公卫、医院管理等专家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业务指导,采取“点对点”帮扶,确保创建任务完成。

二、扎实做好报送工作。各县、区要认真填写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表及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5-2016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表,并于430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将反映乡镇卫生院院容院貌、开展活动情况等内容的整体照片3-5张,以及时长1分钟左右的视频光盘,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基层卫生科,有典型媒体报道的资料也可附上。市卫生计生委将于5月初对各县、区上报的“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对县、区上报的“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确认后上报省卫计委。

三、明确专人负责。为便于创建工作的开展,请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指定1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并于201633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

基层卫生科联系电话:3620932

邮箱:nwk0335@163.com

 

 

 

附件

 

秦皇岛市“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

创建人物名额分配表

2015----2016年度)

 

县区

乡镇卫生院数

国家级创建任务

省级创建任务

抚宁

7

2

1

卢龙

12

1

1

昌黎

15

2

1

青龙

25

2

1

海港

5

0

1

合计

64

7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