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6-101638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办,北戴河新区、开发区管委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驻秦中省属企业:
按照京津冀安全生产应急联动协调会议精神,结合《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基本情况,做好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的整合利用,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经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工作(以下简称应急资源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及内容
各县(区)、有关部门、重点行业(领域)有关企业所掌握的应急队伍、专家、救援装备、应急物资等应急资源。(具体表格请登入市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工作安排
(一)驻秦中省属企业应急资源普查。由驻秦中省属负责填报,填报内容包括企业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数据,应急管理专家、机构等信息数据。2016年5月26日前上传上传数据表。
(二)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应急资源普查。填报内容包括本行业政府级和辖区内企业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数据、机构、事故案例、应急管理专家等信息数据。2016年5月30日前上传数据表。
(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急资源普查。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本行业及行业企业的应急队伍、机构、装备、物资储备、事故案例等应急资源进行普查。 2016年5月30日前上传数据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是应急管理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决策、精确指挥、快速保障、高效实施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科学安排,严密组织,重点抓好落实。各单位在务于在规定的时间将普查情况(附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安委办负责本辖区数据汇总上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数据汇总;各中省属企业直接上报至市安委办。
(二)加强沟通,保证质量。在具体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按时完成应急救援物资的普查工作,及时上报。
(三)认真填写,实事求是。附件中的9张表格中部分表格填写做了具体说明,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将救援器材和物资详细情况进行填写,如表格设计中未涉及到本单位的救援器材内容,请自行填加相应项目,认真核实相关数据,防止漏报、误报、虚报。落实市安委会关于物资统计务全、务实,条目清晰,调度有序的要求。
联 系 人:宗向纪
联系电话:3659256(传真)
电子邮箱:qhdajjyjb@163.com
附件:表1应急机构信息普查表
表2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基础数据表
表3应急救援队伍基础数据表
表4应急救援装备表(危化类)
表5应急救援装备表(综合类)
表6应急救援装备表(矿山类)
表7装备储备库信息普查表
表8专家信息普查表
表9事故案例信息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