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民政局完成城乡低保、五保提标后保障金补发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17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6-163536
卢龙县民政局完成城乡低保、五保提标后1-4月保障金补发工作。共计补发城镇低保金74.4万元,补发农村低保金77.8万元,补发五保金80.8万元。提标后,城镇低保人均补差由259.2元提高到322.4万,农村低保人均补差由148元提高到178.2元,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资金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4500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资金每人每年7700元不变。全县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