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6-162614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办,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安委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督导检查组,市属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
按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秦皇岛市安委会转发《河北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彻底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秦皇岛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检查,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16年5月18日至6月18日
二、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县区及部门层面
1.成立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情况。各级各部门是否由主要领导担任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2.召开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动员大会情况。各级各部门是否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动员会,主要领导是否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县一级会议是否组织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
  3.制订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情况。各级各部门是否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4.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安全大检查情况。各级各部门是否按照《关于印发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5〕156号)要求,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照“五个一批”的原则,严肃处理。
5.各级各部门对所属企业的督导检查情况。在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级各部门是否选择了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企业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切实能够排查、消除现时隐患,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6.各县级政府对整治工作持续进行督导、调度情况。各县级政府是否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前期工作进展汇报,安排部署整治治理阶段工作;领导同志是否亲自下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7.各级各部门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情况。各级各部门是否能全面摸清企业底数,列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企业名单;是否按照危险性对企业进行分级统计;企业是否上报了自查整改总结报告;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是否制定了取缔、关闭、转产、搬迁方案,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等内容。
  8.各级各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情况。各级各部门是否结合前期工作和信息掌握,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全覆盖检查;是否按照“五个一批”(限期整改一批、严厉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暂扣吊销一批、关闭取缔一批)的原则进行整治。
企业层面 
1、企业动员部署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召开动员会,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2.企业安全整治方案制定情况。企业是否按照当地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了自查整改方案;是否制定了自查检查表;是否选派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自查,专业人员不足的企业是否聘请专家查隐患。
  3.企业自查整改情况。企业是否按照自查整改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是否对安全整治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了台账,逐一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是否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4.企业自查整改上报情况。企业是否对自查隐患及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并按时上报和完成自查整改,上报排查隐患清单和未整改隐患清单,并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报告报当地安委会办公室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
 
 三、督导检查方法
督导检查组将逐县区、逐部门和市属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每个县区抽查2-3家企业;部门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抽查1-2家企业。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督导检查组自行联系组织。
四、现场查验县区、部门、企业相关资料
各县区、部门需准备成立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会议资料、整治工作方案、所辖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基本情况(附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企业需准备成立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会议资料、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和总结。以上资料在检查时交督导检查组;电子版发邮箱(qhdwhk@163.com)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是天津港“8.12”着火爆炸事故后,按照张庆伟省长批示要求,在我省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整个产业链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把本次督导检查工作做到实处。
  (二)认真谋划。本次督导涉及部门多,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做好督导前的准备工作,各督导检查组成员要保持稳定。
  (三)严格纪律。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有关要求,不搞迎来送往和宴请接待。 
(四)迅速安排。各级各部门要将此通知立即转发到所有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市安委办各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市属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督导检查内容,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五)全面总结。各督导检查组要对督导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全面总结,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市安委办。本次督导结束后,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调度会,通报督导检查结果。
 
附件:秦皇岛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