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行动 重拳出击北戴河新区组织对戴河口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清除
发布时间:2016-04-24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38/2016-105824
戴河是北戴河新区与北戴河区的界河,以河道中心线为界,右岸属北戴河新区管辖,境内河长4.3公里。戴河口违法建筑清障是2016年1月25日上午,市委书记孟祥伟带头落实市领导“河长”负责制,对戴河河道进行徒步踏查时重点督办的工作。按照市委常委、北戴河新区工委书记刘宝岐的调度部署,市水务局协同北戴河新区相关部门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向当事人丁贺成做了询问笔录,于2016年3月11日对丁贺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秦水政责改通字〔2016〕第01号),责令其在20日内自行拆除。于2016年3月28日对丁贺成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秦水罚先告字〔2016〕第01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秦水罚听告字〔2016〕第01号)。
按照执法文书规定的期限,当事人应在4月8日前彻底拆除违法建筑物。截至4月12日,丁贺成已自行将码头新建房屋拆除,拆除房屋200平方米,自行拆除围建码头混凝土墙179米。4月11日,新区工委书记刘宝岐连夜对拆除戴河口违法建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12日,新区管委召开了拆除戴河口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工委副书记单启海、管委副主任张士兆出席会议,成立了拆除戴河口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指挥部,由管委副主任张士兆任总指挥,制定了《北戴河新区拆除戴河侵占河道建筑及私自垒筑码头行动方案》。行动指挥部下设警戒组、拆除组、处置组和信访稳定组四个小组,成员由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新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和交通局、廉政办、南戴河街道办事处、交警七大队、信访局、水务局、卫生局、宣传部、督查室等单位组成。我局请示市水务局后,在市水务局的大力支持下,由秦皇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当事人丁贺成下达了清障决定书。下午3点,专项行动正式开始,共出动人员184人,挖掘机5台、装载机2台、运输车10台,对戴河口侵占河道建筑物及垒筑码头剩余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估算清除外运总方量为6万立方米,计划在5月1日前将违法建筑清除完毕。
几点启示:
1.打击违法活动能否起到成效,关键看当地党委、政府的决心。严厉打击涉河违法犯罪活动,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能否维护,直接关系到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意图能否有效落实。市委书记孟祥伟踏查戴河时曾经强调:“把河流的生态环境治理好、建设好、利用好,事关生态立市大局,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可持续发展,决不可等闲视之。”涉河违法行为原因复杂,很多涉黑、涉暴,执法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单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很难取得成效,要想彻底取缔涉河违法关键看当地党委、政府的决心。对损害河流生态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以实际行动昭示党委、政府保护河流的决心,在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动中,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防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同时建立起严格的责任倒查和问责机制。北戴河新区开展的清理戴河口违法占河侵河行动,给全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开了个好头,各个县区应该积极借鉴,全面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行为,维护河流、水库健康生命,为全面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2.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重拳出击、重典治乱,结合全市开展的双违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打击涉河违法行为治理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打击整治能力。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河侵河、非法采砂等违法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案件、打击一批违法活动、尽快整治一批重点河流,坚决把涉河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就像市委书记孟祥伟在徒步踏查戴河时强调的“在打击涉河违法工作中,关键是一个“公”字,做到一碗水端平,不管是谁,只要违法违规就要严肃处理,如果少了“公”字或者时有时无,治理行动势必事倍功半甚至半途而废”。对于打击非法占河、侵河行为不管什么时间侵占的,侵占范围多大,土地性质如何,一定要一个尺度、一碗水端平,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彻底得到遏制。
3. 要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提升日常监管能力。要紧紧抓住源头治理和依法严厉打击两个关键环节,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落实各级河长的责任,各级河长要按照市委提出了“五到工作法”,各级河长对于所负责河流的管理要“心想到、眼看到、脚走到、手抓到、要求做到”,河流踏查就是体现“五到”要求的最佳途径,真正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涉河管理要真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确保把各类违法占河行为在苗头阶段得到彻底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