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第5期)

发布时间:2016-06-15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16-104535

秦皇岛市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秦达排领办〔201610

 

秦皇岛市工业企业污染物

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第5期)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各有关单位:

520526,市环保局6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各单位分别进行了督导检查,共出动人员71人次,督导县区19家次,检查企业40家次。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4期通报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4期共通报存在问题的企业42家,完成整改的企业27家。其中,昌黎县存在问题的企业5家,完成整改的4家,正在整改的1家;青龙县存在问题的企业3家,完成整改的1家,正在整改的2家;抚宁区存在问题企业7家,完成整改的3家,正在整改的4家;海港区存在问题的企业6家,完成整改的4家,正在整改的2家;北戴河区存在问题的企业2家,完成整改的1家,正在整改的1家;北戴河新区存在问题的企业4家,完成整改的3家;卢龙县存在问题的企业7家,完成整改的4家,正在整改的3家;山海关区存在问题的企业2家,完成整改的1家;市直管存在问题的企业3家,开发区存在问题的企业3家,均已完成整改。

(二)超标企业整改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情况。全市先后确定的50家超标工业企业中,市直管企业2家、山海关区4家、北戴河区4家、北戴河新区6家、抚宁区9家、青龙县4家、开发区3家均已制定整改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昌黎县6家,已制定5家;海港区6家,已制定5家;卢龙县6家,已制定3家。

(三)环境监测情况。截止到526日,全市共监测工业企业435家,其中市监测站46家、海港区39家、山海关区30家、开发区73家、北戴河区27家、北戴河新区26家、抚宁区50家、昌黎县89家、卢龙县50家、青龙县5家。

二、现场检查情况

督导期间,督导组带领市环保监测站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了检查抽测,抽测企业18家,监测结果显示2家企业氨氮排放浓度超标。

山海关区: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排水池水质浑浊有异味,监测数据显示氨氮排放浓度108.0 mg/L,超标1.7倍;监测数据显示秦皇岛三融食品有限公司氨氮排放浓度65.2 mg/L,超标0.63倍。

抚宁区:河北宏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未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督促超标企业按照整改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求落实整改,同时依法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实施处罚;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山海关区依法对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秦皇岛三融食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实施处罚,责令限期改正;抚宁区责令河北宏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食堂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

(二)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举一反三、立足长效,切实加大对辖区工业企业监测、监察频次,要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切实按照《秦皇岛市2016年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做好集中整治阶段有关工作,确保630日辖区工业企业全部达标排放。

(三)请各县区结合集中排查阶段工作成效,抓紧完成好工业企业治理设施评估工作,将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设施纳入整治范围,确保治理设施稳定发挥效益。

                 

                    秦皇岛市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6年5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