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丽秦皇岛•最美护理员”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秦民[2016] 14号)

发布时间:2016-06-15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6-145937

秦民[2016] 14

 

 

秦皇岛市民政局  中共秦皇岛市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美丽秦皇岛·最美护理员”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县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市民政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社会福利院:

为扎实推进“美丽河北”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河北省民政厅与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在全省组织开展的“美丽河北·最美护理员”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河北省民政厅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美丽河北· 最美护理员”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开展推选活动安排部署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65月初至5月底)

(一)市民政局成立“美丽秦皇岛·最美护理员”推选工作领导小组。于军副局长担任组长,王道明副局长、牛金建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社会救助科科长曾庆忠、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张如光、优抚科科长杨志芳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救助科。

(二)各县区委宣传部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秦皇岛电台、秦皇岛电视台和秦皇岛新闻网(http://www.qhdnews.com/)等市级媒体要及时刊播活动启动消息及活动内容。

(三)各县区民政局要会同本级宣传部联合做好推选活动部署、组织工作,主动公布活动内容、积极营造推选氛围,广泛动员辖区内一线护理工作者参与推选活动展示风采,广泛宣传吸引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注。

第二阶段:县区推选评比(20165月底至6月中旬)

各县区民政局及市社会福利院要按照《通知》规定的参选范围、参选条件和推选方式,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最美护理员”推选活动,对经投票和评议推选出的“最美护理员”由各县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

第三阶段:市级推选评比(20166月中旬至6月底)

各县区民政局及市社会福利院在本级本单位评选出的“最美护理员”名单中,按照“美丽秦皇岛·最美护理员”分配名额择优推选1-3名候选人,参加我市“美丽秦皇岛·最美护理员”推选评比,并将候选人名单连同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一寸免冠照片、工作照片电子版各一张,报“美丽秦皇岛·最美护理员”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地址qhddbk@163.com)。由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组织在秦皇岛新闻网(http://www.qhdnews.com/)开展群众投票、专家和群众代表评选,从各县区及市社会福利院上报20人名单中择优评选出10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宣传。再从市级表彰10人中进行二次推选评比,最终推选出5名我市优秀一线护理员参加“美丽河北·最美护理员”推选活动。

联系人:阴景涛  郝鹏        联系电话:3658058

 

 

 

秦皇岛市民政局                  中共秦皇岛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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