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8〕67号       索引号58/2018-145006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514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15号)精神,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从全市实际出发,以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机制,不断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60周岁(含)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按照月人均100元的标准给予老年人服务补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倡导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通过服务卡(券)等形式发放补贴,保证补贴资金真正用于老年人照顾服务。
(二)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扶持政策,制定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引导老年人优先选择居家养老。改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努力实现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积极培育发展基层为老服务组织,立足社区,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助浴、助医、助洁、助购等服务。到2020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城市街道和60%以上乡镇,积极探索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新路径,鼓励邻里互助养老和老年人之间的互助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推动互联网+养老工程。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市老年人数据库。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业利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
(四)拓展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范围。老年人可自愿将户口迁移到其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五)推进居住区适老化建设和改造。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适宜养老的居住区建设。制定实施社区适老化改造建设标准,加大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进步伐。重点做好老旧居住区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优先支持在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对于有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以及有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的,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应当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六)加大医养结合推进力度。建立健全与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相适应的,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式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管理和康复护理等服务,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养老机构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倡导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
(七)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责任共担的机制,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鼓励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对老年人购买意外保险给予补贴。
(八)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对于长期驻外及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老年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异地就医的老年人就医时按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结算清单。应该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按规定结清;应该由个人账户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结算。
(九)推动秦皇岛市“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建设。借助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与我市全面战略合作的技术引领优势,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建设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示范园,支持研发机构为老年人研发各类康复辅助器具,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十)深化“敬老月”活动。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工委、管委)要坚持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老年人活动。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经常性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要扎实开展老年人维权优待活动,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开展老年法律法规、老年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导。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老龄办要着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敬老文明号”等创建内容,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惠、便利的服务。
(十一)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提供法律援助,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对于老年受援人交纳司法鉴定费有困难的,鉴定机构应当缓收、减收或者免收鉴定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老年人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费等向人民法院起诉,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对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依法采取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老年人主张合法权益有困难的,其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提供帮助。
(十二)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优待证、居民身份证或者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规定的其他证件,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公共文化设施;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旅游景点;实施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面实施并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发放标准。公共交通场所、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要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志,开辟候车专区或专座,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外地老年人持有秦皇岛市居住证与当地老年人同等享受本条规定的优待。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十三)保障高龄、特殊困难等重点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服务。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等保障水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患病的,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救助。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增发要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保障金。
(十四)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专业技能培训。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应当组织开展免费培训,向家庭成员普及照料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鼓励、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在养老机构设立实习基地,培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对于在本市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
(十五)鼓励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十六)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坚持老年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积极扶持老年教育事业,扩大老年教育供给,鼓励在乡镇(街道)单独举办或依托县区老年大学,设置老年大学或教学点,满足更多老年人学习愿望和受教育权益。老年教育资源要向老年人公平有序开放,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费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电视(互联网)大学,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为广大老年人学习创造条件。
(十七)大力推进老年精神关爱工作。重点开展一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的老年人群体的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定期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和失独等重点老年人群开展心理关爱服务。借助社会力量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群体参与的教育、文化和体育活动。乡镇(街道)、村(居)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环境适宜、相对固定的室内外活动场所,建立一批覆盖面广、号召力强的老年群众文体组织。福彩公益金和体彩公益金要因地制宜优先为老年人配备文体器材。广泛建立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组织,开展心理讲座和培训,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辅导和康复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工委、管委)要高度重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与《秦皇岛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的衔接,扎实推进,全面落实。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要把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支出要向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倾斜。要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通过市场化方式,把适合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要指导照顾服务提供方制定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教育。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和在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分解责任、强化考核、定期督办。要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定期对老年人照顾服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要强化问责机制,对于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
健全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60周岁(含)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按照月人均100元的标准给予老年人服务补贴。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扶持政策,制定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改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结构,积极培育发展基层为老服务组织,立足社区,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助浴、助医、助洁、助购等服务。到2020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城市街道和60%以上乡镇,积极探索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新路径。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3
推动互联网+养老工程。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市老年人数据库。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鼓励建设虚拟养老院。
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4
老年人可自愿将户口迁移到其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5
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适宜养老的居住区建设。制定实施社区适老化改造建设标准,加大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进步伐。
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6
加大医养结合推进力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倡导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7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责任共担的机制,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8
全面实施并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各县区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发放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鼓励积极政府对老年人购买意外保险给予补贴。
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9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对长期驻外及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老年人,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异地就医的老年人就医时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结算清单。应该由个人账户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结算。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
10
推动秦皇岛市“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建设,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建设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示范园,支持研发机构为老年人研发各类康复辅助器具。
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食品与市场监管局、市残联
11
深化敬老月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老年人活动,开展经常性为老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老年人维权优待活动,开展老年法律法规、老年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导。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敬老文明号”等创建内容。
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工委和管委
12
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贫困老年人,依法依规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简化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批程序,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制定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对于老年受援人交纳司法鉴定费有困难的,鉴定机构应当缓收、减收或者免收鉴定费。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老年人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费等向人民法院起诉,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
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13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优待证、居民身份证或者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件,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公共文化设施;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旅游景点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旅游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14
实施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公共交通场所、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志,开辟候车专区或专座,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外地老年人与当地老年人同等享受本条规定的优待。
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15
依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等保障水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其他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患病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救助。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增发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保障金。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16
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免费培训,向家庭成员普及照料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鼓励、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在养老机构设立实习基地。对在本市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卫计委
17
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18
鼓励在乡镇(街道)单独举办或依托县区老年大学,设置老年大学或教学点。老年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开放,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费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电视(互联网)大学,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
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19
定期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和失独等重点老年人群开展心理关爱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环境适宜、相对固定的室内外活动场所,建立一批覆盖面广、号召力强的老年群众文体组织。福彩公益金和体彩公益金要因地制宜优先为老年人配备文体器材。
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