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施工企业不再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6-094830
各县、区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简化办事流程,服务企业、方便群众,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和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冀建市〔2015〕22号)要求,外地进秦和本地施工企业在投标前,可不再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建管科联系电话:306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