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将血友病纳入2016年新农合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2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6-091010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扩大新农合补偿范围,根据《河北省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将血友病纳入2016年新农合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

一、费用补偿政策

按照《秦皇岛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实施方案》第一类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政策执行,补偿起付线100元,补偿比80%,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1000元。

二、报销流程

特殊病种需由个人填写书面申请,经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小组鉴定,并出具诊断证明,由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特殊病种患者凭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处方和收费凭证每季经乡镇卫生院汇总上报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将补偿费用直接汇入参合农民银行卡。

三、定点治疗

全市范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新农合经办机构要优化工作程序,降低医疗费用,及时结算补偿费用。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做好特殊病种组织鉴定工作,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参合患者均能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使参合患者享受到新农合补偿政策。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662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