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以“五项制度”为抓手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9-13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6-104903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要求,不断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市财政局党组以落实“五项制度”为抓手,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落实用常“第一种形态”,制定了《中共秦皇岛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

    《意见》将“五项制度”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即:常态化纪律教育制度、领导干部谈心提醒制度、“三项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警示教育制度。本着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原则,使谈话提醒、咬耳扯袖覆盖全局党员干部一是做好廉政谈话,突出事前预防。对党员干部进行“面对面”的任职廉政谈话、任期廉政谈话、关键节点谈话;二是做好提醒谈话,消灭苗头倾向。主要对群众评价较差、来信来访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做好诫勉谈话,加强纪律教育。在听取谈话对象对问题的说明后,深刻剖析问题形成的症结及原因,尽快制定改正措施。通过谈话提醒,把纪律防线前移,及时帮助党员干部发现问题、认清问题、纠正问题,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存在的轻微问题及早消除,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党员干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