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市符合销售普通柴油条件的33座加油站(点)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7-15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6〕94号 索引号167/2016-113354
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6]589号)、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做好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工作的紧急通知》(冀商运行字[2016] 9号)等文件要求,全市共有33座加油站(点)自愿申报销售普通柴油并书面承诺不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山海关户远寨农用加油站等33座加油站(点)(见附表)位于城市建成区、高速、国省道沿线(简称“一区三路”)以外,符合销售普通柴油的要求。
二、销售普通柴油的加油站(点),要指定专门加油机,专机专用并明示标识、标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销售普通柴油的加油机要选择在监控设备覆盖最全面、图像效果最清晰的位置,监控视频要能够辨别车辆类型和牌照号;严禁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
四、对于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普通柴油的加油站(点),一律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直至撤销经营资格。
现将山海关户远寨农用加油站等33座销售普通柴油的加油站(点)名单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3433918、3433887。
附件:秦皇岛市符合销售普通柴油规定的加油站(点)名单
秦皇岛市商务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