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8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16-135335
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卫生环境,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安局起草了《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部门职责分工、免疫和登记、经营服务、犬只救助、狂犬病疫情防控、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66条。为确保《办法》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法》主要内容
见附件。
二、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方式、时限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采取来人、电话、传真、信函和网络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单位地址:海港区秦皇东大街65号,秦皇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066000;邮箱地址:qhdyqb@163.com;联系人:周建、张晓威;联系电话、传真:3950230。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3日。
三、召开听证会安排
我局拟定于2016年10月18日上午9时在秦皇岛市公安局召开《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听证会,欢迎广大市民踊跃报名参与。我局将从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9月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