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18年新型城镇化及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8〕83号 索引号58/2018-145504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18年新型城镇化及
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2018年新型城镇化及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2日
秦皇岛市2018年新型城镇化及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实施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县城建设攻坚行动为重点,补短板、强功能、提品味,增强县城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促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着力提升质量、扩大增量,为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1.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双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长1.5个百分点以上,力争达到60%。
2.城镇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高公共交通能力和水平,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新建建筑100%执行绿建标准,二星级以上建筑达到30%。
3.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完成年度试点任务,在体制机制改革、产城教融合、新型城镇建设方面积极深入探索,力争打造2-3个亮点、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4.小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制定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方案,至少50%的小城镇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5.县城建设提档升级,高质量完成省各项任务目标,全省综合排名保前列争第一。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全方位提供就业咨询、创业扶持服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1万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对照撤乡设镇标准,选择有条件的乡加强政府驻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培育特色产业,扩大经济总量,聚集人口,扩大规模。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拓展城镇建成区面积。(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到年底,海港区转移农业人口3000人左右,山海关区、抚宁区、北戴河新区转移农业人口2500人左右,北戴河区、开发区转移农业人口2000人以上。三个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
(二)推动农村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地籍调查,全部通过市级验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剩余村庄土地确权和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鼓励开展乡改镇、镇改街、村改居工作,深化海港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村改居试点工作,为全市探索成功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海港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
(三)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构建市域交通网络,实施北戴河机场公路、北戴河至昌黄路段改建工程等续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国道102线秦皇岛市区段改建工程、京秦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支线、唐秦(北戴河机场)高速公路等新开工和前期项目建设。谋划实施温泉小镇、祖山东环路、背牛顶旅游路、山海关旅游路等工程项目建设,提升我市旅游环境。(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以治堵为重点,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改造维修破损路面,新建一批主次干路,提高城区通行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谋划抚宁区公交线网,适时开通抚宁区至市区及其它地区公交线路。构建“互联网+公交服务”新模式,完善智能公交建设。推进电子站牌(亭)建设,加快建设110个电子站牌和58个站亭,丰富公交卡充值渠道,增加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电子支付方式;拓宽支付宝扫码乘车范围,力争公交线路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工信局)
(四)提升城镇建设水平。开展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重要节点城市设计,推进落实“多规合一”。(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及各县区政府)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控制雨水径流量,提高城市蓄水、雨水利用水平。每个县区实施至少一项海绵城市示范项目,解决3处以上内涝积水点。(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以上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城区所有公园、广场建设健身广场,新建居住区按照室外人均体育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套健身设施,构建15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按照年度目标,尽早开工,保证质量进度,及时竣工。加快公租房建设,提高公租房分配率,探索公共租赁住房资产证券化。加快推进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把握共同缔造理念,优化小区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市城管局)培育建筑精品工程,创建2个精品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
(五)美化城乡环境容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面开展造林绿化,打造生态建设亮点,重点实施通道绿化、河流水系绿化、城区城市森林建设、沿海生态廊道建设、特色经济林建设等造林工程,全面提升路网、河网、村网、农田林网“四网”绿化水平,全年完成造林40万亩,全部达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大项40小项评价指标要求。(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彻底取缔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散煤使用,逐步推进城郊区域散煤替代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重点,开展“厕所”革命,增加城区标准公厕,推进厕所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完成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范围内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持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行动,2018年底前,全面整治完成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严格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落实省住建厅18项具体举措,在建工地达标率100%以上。(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打造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争创省级人居环境范例奖1-2项。(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
(六)推进综合试点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土地管理、城建资金、农业人口转移、扩权强镇、城镇建设、产城教融合发展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大胆探索,寻找成功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卢龙县政府、海港区政府)卢龙县重点实施“多规合一”、农村土地流转、撤乡设镇等23项工作任务,石门镇重点实施22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卢龙县政府)海港区深化省级试点创建工作,以北三镇为主体,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利用,推动康养旅游为主的多业态城镇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促进人口向小城镇聚集,争创人居环境奖项。(责任单位:海港区政府)开展市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以临海、临河为重点,每个县选择基础条件好的2个小城镇,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确定试点任务,报市城镇化办备案,适时评审确定市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政府)
(七)实施小城镇建设。深入推进小城镇发展建设。扩大规模,完善功能,完善各县总规、控规及特色风貌规划编制,完成所有镇总规、乡规划编制,以及靖安镇、石门镇、祖山镇控规及特色风貌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全面启动小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重点落实《河北省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全市小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调查摸底,建立小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将小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纳入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制定全市小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采取灵活多样的建设方式,有条件的小城镇可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纳入周边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地域较近的几个镇可共建污水处理设施;人口密度低的小城镇,可采取简单易行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污水处理的要求。到2018年底,所有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镇要确定污水处理方式,制定建设计划,力争全部启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到2019年实现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八)深入县城建设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各县政府)
1.落实各项任务指标。落实省《关于深入推进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城镇化办《关于印发2018年县城建设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和季通报年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围绕42项任务指标开展县城建设,各县重点实施一批市政设施、公园游园、公共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确保资金到位、按时开工、保证质量,确保年底达到标准要求。开展县城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找准工程建设的质量短板和弱项,加强工作指导,增加监管力度,制定有针对性举措,提高县城建设工程质量。
2.开展园林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昌黎县2018年85%创建指标达到标准,并申报国家园林县城,2019年达到国家创建标准;卢龙县和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70%的指标达到标准,2020年90%指标达到标准,并申报国家园林县城。卢龙县申报全国文明县城,按照全国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进行创建,年度测评成绩力争进入全国前列。昌黎县、青龙满族自治县申报全省文明县城,按照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进行创建,力争进入全省前列。积极开展国家、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活动。
3.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强化设计引领,突出地域生态和历史文化,年内至少完成2项城市设计。改造或新建集休闲、文化、商业、民俗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风貌街区。对特色街区、车站、广场、综合性公园、大型建筑、主街道等区域进行修缮改造,美化环境,夜间灯光景观亮化。实施公路、城镇主干道、景区通道等沿线绿廊绿道建设,到2018年底,绿廊绿道长度达到24公里以上。完善提升现有绿廊绿道,增加服务设施,增加绿量,修缮慢行系统。
4.促进产城教融合发展。改造提升县城周边的工业园区,完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增加绿化覆盖率,提升服务软环境。培育发展商贸服务中心,引入大型连锁商贸机构、零售服务业,树立地域商贸品牌。发展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规划职教园区,发展壮大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和品牌;推动高中向县城集中,2018年,卢龙县全部高中进县城,昌黎县和青龙满族自治县制定完成进县城方案,并付诸实施。
5.推进公共场馆建设改造。继续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改造提升,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具备条件的县,积极建设博物馆、美术馆。各县要具有一定规模的体育馆(体育场),有条件的县集中建设场馆。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合理布局,设施功能配套,满足群众建设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深入研究,抓紧制定具体落实计划,明确推进工作任务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部门。各县区、各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各部门及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到县区,明确分工和完成时限。落实到各县区的工作任务,县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项目建设上。
(二)加强督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月报、巡查、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各县区、各部门整理汇总上月工作进度报市城镇化办,市城镇化办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到工作一线检查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通报。适时组织召开季度工作调度会、现场推进会,进行观摩拉练,交流经验,学比赶超。市直部门要加强对口督导,定期到一线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并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
(三)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土地保障力度,每年为县城建设单列一定数量的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城镇化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县城建设用地指标每县不低于200亩。各县区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耕利用政策,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县城建设和城镇化建设项目。落实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加大县城建设财政补贴、金融贷款等支持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保障重点项目落实到位。支持各县区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先行先试、改革创新。
(四)加强培训考核。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聘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与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合作,开展重大问题专项研究,寻找最佳解决方案。适时召开专题研讨会议,总结成功经验,谋求难点问题解决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工作中的重要成果、亮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公正公开地组织考核评比工作,确定考核等次。
附件:2018年县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考核指标
附件: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