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切实加强棚户区国开行贷款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6-10-25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6-143945
2014年以来,我市共计争取省房投利用国开行棚改项目贷款资金额度79.14万元。为切实为管好用好资金,市财政局着力把握资金支付“申报程序性”、“标准适用性”两个审核要素,强化资金支出管理,截止2016年9月,项目累计放款金额47.57亿元,拨付金额26.74亿元,支付率为56.18%。
棚改贷款项目具有使用资金量大、管理主体层级多、项目实施环节多等特点。为破解管理工作难题,我市从理清管理责任入手,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管理职责,区分界定好各自借款责任、使用责任、还款责任,明确合同及资金支付审核要件、审核时限等内容,保证工作效率;从明确投资方式入手,明确棚改贷款项目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范围,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审核拨付相关资金;从管控风险入手,开始着手按照项目现状,开展项目建设情况摸底工作,对各相关县区项目资金收支平衡及偿还能力进行分析预警;从完善资金台账入手,细化支出台账,落实监管月报制度,切实加强对相关支付手续、支付清单等档案管理。通过切实加强和提升资金管理服务能力,强化风险管控意识,有力支持了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