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专题】公安部发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报案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11-21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16-092818

公安部17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攻克难题补齐短板,创新防范打击方式,坚决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打下去。

 

李伟指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境内境外两个战场同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战果。今年19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7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3万名,同比上升了2.3倍,打掉各类诈骗犯罪团伙6200余个,捣毁诈骗窝点6900余个,收缴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23.4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47.5亿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各级公安机关当前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适应,必须创新防范打击方式,采取有力措施攻克难题、补齐短板,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李伟要求,要强力推进和完善反诈骗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反诈骗中心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的主体作用,在全国构建一张有效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大网,切实提升整体打击能力和水平。各省级公安机关要制定本地省、市两级反诈骗中心建设时间表,严格建设标准、明确职能定位,确保如期建成。要创新合成作战整体作战新机制,各层级、警种、地区、部门都要打合成战,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全国一体化作战新格局。要深入推进重点地区的打击整治工作,重点地区公安机关要坚决承担窝点设在当地的案件主侦责任,进一步推动当地党委政府狠抓综合整治措施落实,坚决拔掉危害全国的电信网络诈骗“毒瘤”和“钉子”。

 

李伟强调,要进一步做好紧急止付、追赃返赃等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止付、追赃返赃能力,每起案件都要彻查赃款流向,全力追缴犯罪分子转移的赃款赃物,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要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建立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快速通报发布机制,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防范提示,积极推动源头治理措施落实。凡是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要倒查电信企业、银行、支付机构等企业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凡是因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相关企业单位未有效履职尽责的,要对行业主管部门问责。

 

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接警止付效率,尽最大可能挽回受害人损失,公安部17日会后发布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报案注意事项,方便群众及时准确向公安机关报案。

 

 该注意事项提醒广大群众,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一是准确记录骗子的账号、账户姓名;二是尽快拨打110或者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及时准确将骗子的账号和账户姓名提供给民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紧急止付。

 

今年初,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对公安机关开展紧急止付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在下发的《公安机关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工作机制》中对“紧急止付”工作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创建的“电信诈骗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已上线,为开展止付冻结工作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