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严整施工塔吊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16-11-11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6-113732

 

市建设局严厉整治塔吊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一是要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对每一台大型施工机械的合格证、说明书、各种机械电气图纸、维修保养记录、检查检测试验记录、各台次安拆验收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分类、保管、归存至单机档案,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二是要完善维护保养管理制度,项目部应组织对塔吊进行每半个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每一个月一次的环境安全体系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垂直度观测,认真做好设备鉴定工作,确保回转限位器、附墙装置、电气设施和稳定性等安全可靠。三是要强化安全操作管理制度,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机械原理和保养规则并持证上岗,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作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带病或疲劳作业,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