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业务
发布时间:2024-12-27 发布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754021270/2024-149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业务
12月25日,市公积金中心与市住建局联合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业务,将“先付后提”调整为“即取即付”,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