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41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1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4-1292

农工党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面临的掣肘问题及对策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扩充基层人才队伍

一是积极组织各县区对所有乡镇、村进行了全面摸排,根据常住人口数量、群众就医需求等,合理设置村卫生室,确定村医岗位,本着“县招乡聘村用”的原则,开展定岗定员、全员聘用。各乡镇卫生院新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原则上应在所辖地区村卫生室服务满1年,考核合格后正式入职卫生院。二是按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等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编委办核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通过秦皇岛人事考试网公开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人员,今年我市共计划招聘74名村医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3人,中医药类13人,医学检验技术8人,护理类6人,医学影像技术5人,康复、口腔、公卫、药学等其他专业共计9人,所有招聘的人员全部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切实优化了专业结构,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综合素质。三是为进一步发挥医学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加强医学职业教育院校与医疗机构合作,我委委托秦皇岛市卫生学校,选拔一批15岁以上,42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热爱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统一培养三年,培养合格后发放河北省教育厅颁发的中医专业的中专毕业证,并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具体倾斜幅度由各县区按照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平衡的原则,结合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各级卫健部门在各项评先推优工作中,名额分配向基层倾斜,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占比,对于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和全科医学人才在评职称时,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侧重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实行单设评价标准、单独评价、定向使用,完善服务基层最低年限和离开基层后其资格转评确认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专业发展空间,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鼓励医疗卫生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二、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培训

一是推进全科医师制度建设。依托市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不断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依据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标准,对在职人员采取短期速成和集中脱产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按照《秦皇岛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建立规范有效的培训机制,加强骨干师资培训,提高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学习,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请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二是积极宣传家庭医生“六个拓展”政策,大力引导专科医生、二三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入到家庭医生队伍中,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线上健康咨询、就医用药指导、定期巡诊等服务,促进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诊疗活动更全面、更高效、更规范有序。三是指导家庭医生队伍与城乡居民签订服务协议,为常见病、多发病的居民提供一般诊治服务,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体检(包括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压、血糖、血脂等检查)、健康评估、健康管理等服务,对于超出诊治能力的疾病,及时预约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使我市居民能够享受到便利、系统的医疗卫生服务。四是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断夯实基本医疗有效保障工作基础,强化长效对口支援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医疗人员的服务能力。我委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已经选派多批二级以上政府办(含与政府合办)医院高年资优秀人才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传、帮、带、扶”等方式,引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科室”为核心的服务能力建设,通过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动,全面推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全市三级医院共对8所县级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其中,市第一医院派驻5名、市中医医院派驻3名医师对口帮扶脱贫县青龙县县医院和中医医院,每批派驻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通过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我市有608名乡镇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参加集中培训,为我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救治能力、建立稳定的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方面均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推行医保报销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有序规范推进日间病房便民利民工程,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医保部门积极开展医保报销制度改革。一是拉大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加大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按照《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秦政办规〔2021〕3号)文件要求,我市参保城乡居民在我市直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1)政策范围内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1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500元。(2)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75%;三级医疗机构为60%【原政策:起付标准市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1500元。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按照《秦皇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秦政办规〔2021〕1号)规定:我市参保职工在我市直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1)政策范围内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4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6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800元。(2)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在职95%,退休96%;二级医疗机构为在职92%,退休95%;三级医疗机构为在职87%,退休92%。【原政策:起付标准市域内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第一至第四次住院分别为:600,540,490,440;二级医院第一至第四次住院分别为:770,690,610,530;三级医院第一至第四次住院分别为:840,770,690,610。市域内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至1万元85%,1万元以上至2万元87%,2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90%;退休人员增加5%。报销比例不区别定点医疗机构等级】。通过采取阶梯式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用经济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往基层医疗机构有序流动二是制定上转与下转引导性政策。我市在职工、居民医保报销政策中规定,参保群众市域内因同一疾病转院时住院间断不超过3日,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这即为不同医疗机构转诊中“上转减、下转免”的优惠政策。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医保目录。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其相关政策执行,并积极督促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对于非目录内药品的使用及配备,医保部门无相关要求及限制,医疗机构可在满足患者需求基础上结合实际配备及使用。四是持续推行日间病房报销制度改革。我市制定《关于乡镇卫生院开展日间病房付费试点工作》《秦皇岛市日间病房各病种临床路径诊疗指南(第一版)》《秦皇岛市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房付费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对日间病房报销病种、住院指征等情况进行说明。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结合您的建议,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宗旨,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深化医保报销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和能力建设。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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