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市政府政策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市政府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字〔2024〕11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4-859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决定废止《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秦政发〔2018〕27号)等8件政策文件。对废止的政策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政策文件目录(8件)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0日  

附件

 

废止的市政府政策文件目录(8件)

 

1.《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秦政发〔2018〕27号)

2.《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秦政字〔2017〕45号)

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10条措施>的通知》(〔2019〕—41)

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2)

5.《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秦政办字〔2016〕4号)

6.《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意见》(秦政〔2014〕41号)

7.《秦皇岛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秦政办发〔2018〕5号)

8.《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限制和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秦政办发〔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