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秦皇岛市名老中医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3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卫计字〔2018〕147号 索引号169/2018-115640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院,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河北省中医药条例》,传承全市知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秦皇岛市名老中医”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人数
在秦皇岛市注册的医疗机构(含民营和个体医疗诊所)内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曾在外省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到我市工作2年以上)。全市推荐总人数不超过26人。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医德高尚,遵纪守法,医疗作风正派。
(二)具有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在县级(含)以下医疗机构工作确有真才实学 [指:医术精湛、门诊量大、区域外病人多、同行中声誉高的]中医执业医师。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上,从事中医临床工作40年以上(1978年6月底前),目前仍坚持临床工作,每周门诊量不少于两个半天。
(四)中医药理论造诣较为深厚,学术经验丰富,在中医临床诊疗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症方面有独特的诊疗方法和技术,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在市内及当地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得到同行公认。
三、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县区卫生局或市直单位择优推荐填写《秦皇岛市名老中医认定推荐表》(见附件2),同时上报以下材料:
1.推荐单位如实提供候选人学术思想、临床专长、诊疗效果及诊疗人次、知名度等综合评价材料。
2.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1)临床主要业绩材料(包括学术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4)带教基层中医药人员证明材料以及70周岁以下人员自愿签订拟带教学术传承人;
(5)其他相关材料(临床医疗技术特长、社会兼职等)。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机构要按照推荐标准,认真遴选,择优排序,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单位汇总后统一推荐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二)推荐公示
所有推荐人选在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前,须公示7天,县区推荐人选由县区卫生计生局集中统一公示;市卫生计生委直管医疗机构推荐人选需在被推荐人工作单位或第一执业地点进行公示。
(三)材料审核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管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推荐人选公示后进行择优排序,审核资料把关后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再次审核。
(四)综合认定
1.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情况进行专业评议。
2.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的综合评议结果,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认定,确定“秦皇岛市名老中医”人选。
四、认定结果公示
将最终入选 “秦皇岛市名老中医”名单进行公示,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如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个人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单位法人应在书面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受理。对于有异议的提名人,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调查核实后,由认定领导小组提出认定意见。
对认定的人员授予“秦皇岛市名老中医”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秦皇岛市名老中医认定领导小组,下设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认定专家委员会,全面组织市级名老中医认定工作。各县区、各单位也要严格把关,切实优中选优,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肃纪律。认定工作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把德技双馨、深受患者群众欢迎和赞誉的中医工作者推选出来。如发现个人材料不属实取消本人“秦皇岛市名老中医”认定资格。凡发生严重医疗事故或医德医风问题,取消其“秦皇岛市名老中医”荣誉称号。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交的申报表、相关材料一式六份,并制作成电子文本(Word格式)一并发至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邮箱。
(二)提交2寸彩色照片3张,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宁秀悦、王贤忠,电话:0335—3086837
电子邮箱:qhdwjwzy@163.com
地 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90号 邮编:0660001
附件:1.秦皇岛市名老中医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秦皇岛市名老中医认定推荐表
3.秦皇岛市名老中医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4.秦皇岛市名老中医推荐名额分配表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7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