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5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8-115800
各区、秦皇岛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秦皇岛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7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系统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2018-2020年创建周期内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的决策部署,根据《秦皇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结合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管理、科学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改善环境卫生,减少健康危害因素,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全面落实爱国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防制、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任务,确保如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卫目标要求,通过宣传动员、全面创建、巩固提高,抓好卫生计生系统创卫工作各项指标落实,确保我市2018年通过省级调研审核,2019年完成向国家推荐申报并通过省级暗访,2020年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制定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2.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3.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4.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5.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疾控科。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财务科、爱卫办。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2.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各重要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4.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科教宣传科。责任科室(单位):市疾控中心
(三)环境保护
1.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2.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医政科、综合监督科。责任科室(单位):全市各医疗机构、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四)重点场所卫生
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综合监督科。责任科室(单位):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五)生活饮用水安全
1.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
2.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3.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4、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综合监督科。责任科室(单位):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六)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2.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定出台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达到95%以上。
3.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4.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5.做好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疾控科。责任科室(单位):市疾控中心。
6.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7.做好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疾控科。责任科室(单位):市精神卫生中心。
8.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9.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医政科。责任科室(单位):市中心血站。
10.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11.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综合监督科。责任科室(单位):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12、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13.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基层卫生科。责任科室(单位):各区卫生计生局。
14.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15.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妇幼保健科。责任科室(单位):市、区妇幼保健院(站)。
(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2.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3.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4.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疾控科。责任科室(单位):市疾控中心。
(八)医疗卫生机构创卫任务
1.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工作计划、总结,定期开展创卫工作任务;落实“门前三包”,做好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及周边卫生保洁,美化净化医院环境;规范开展医疗垃圾处置和医源性污水排放。
2.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规范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院内感染控制及疫情登记、报告制度;规范设置肠道门诊、发热门诊。
3.做好近两年来有关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
牵头科室:医政科。责任科室(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7月)。召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单位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系统积极参与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市卫生计生委相关科室、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区和秦皇岛开发区卫生计生局按照《秦皇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对2016、2017年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相关指标进行梳理汇总,将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及本底资料于7月30日前报市创卫办医疗卫生组。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市卫生计生委各科室、各区和秦皇岛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查找自身工作的不足,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区卫计局、各单位成立创卫组织机构,制定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创建达标活动,迎接省、国家爱卫办的初审、暗访达标验收。各单位创卫工作方案于8月1日前报市创卫办医疗卫生组。
(三)全面提高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各科室、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市创卫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创卫工作进行全面整改提升,迎接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秦皇岛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负责创卫日常工作和工作推进。各区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高质量完成创卫工作任务。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各个阶段的倒计时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并按要求收集整理并建立相关资料档案,报市创卫办医疗卫生组。联系人:张海滨、潘旭。联系电话:3084652,3652629。邮箱:qhdscwbwsz@163.com。
(二)强化督导,快速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创卫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区和秦皇岛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依据《秦皇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方案规定,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确定主攻方向,健全督导架构。在督导检查和自检自查过程中严格标准,做到指导到位、措施到位、查处到位、验收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卫生计生系统创卫工作顺利推进。
(三)跟踪问效,严肃追责。市卫生计生委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系统创卫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督促指导、检查验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工作落实。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创卫工作纳入对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思想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严重影响创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曝光,并上报市创卫工作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附件:1.秦皇岛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秦皇岛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
指标分解表
附件1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秦皇岛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项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其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安排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卫重要事项,指导、推动、督促有关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瑞玲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曹亚男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田爱君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郭志敏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立德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连春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高振谦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长权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爱民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曾庆义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学斌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张立平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戴炳全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郭宇辉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张春平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成 员:尹福在 市第一医院院长
任春振 市第二医院院长
米 续 军工医院院长
陈妍华 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陈 满 市第三医院院长
李仕武 市第四医院院长
韩忠厚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朱立春 市中医医院院长
毛霏霏 市骨科医院院长
李志国 市工人医院院长
杨希存 市疾控中心主任
王 震 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
杨金本 市中心血站站长
齐梦海 市医学会秘书长、情报站站长
徐俊祥 市应急调度中心主任
高志敏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张承德 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李仁生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宣传科科长
张 胜 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服务与法制科科长
(代管综合监督科)
柯 研 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副科长
杨 健 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张 靖 市卫生计生委财务科科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卫具体协调和督促指导;全面掌握创卫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负责议定事项的办理和督促落实;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刘瑞玲
副主任:曹亚男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7个专业工作组:
1.病媒生物防制组:负责病媒生物防制总体工作,建立政府组织与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鼠、蚊、蝇、蟑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对“四害”密度进行监测,“四害”密度达标。
组 长:李学斌
副组长:杨希存 柯 研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负责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
组 长:李长权
副组长:杨希存 李仁生
3.疾病预防控制组: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建立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落实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组 长:李学斌
副组长:杨希存 柯 研
4.卫生监督组:负责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组 长:王连春
副组长:张 胜 王 震
5.医疗机构创建组:负责市直医疗机构创卫工作的整体推进,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加强医疗机构消毒管理,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组 长:郭志敏
副组长:王 震
6.基层卫生组: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医疗设备配备、人员配备、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公卫、基本医疗等工作,使之符合相关标准。
组 长:李长权
副组长:高志敏
7.妇幼机构创建组:负责规范开展妇幼保健工作,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组 长:曾庆义
副组长:张承德 韩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