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06-13       发布机构:市城管执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734377544/2024-518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按照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2020〕-7号要求,我局涉及7项内容,具体如下:

1.负责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排水管网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责任科室:供水排水科

2. 负责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统一管理体制。推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指导开展海洋垃圾综合治理,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责任科室:环境卫生管理科

3.负责拟定城管执法的政策规定,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做好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秦皇岛市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支队

4.负责指导城市、县城公共供水建设与管理,负责公共供水厂出水水质。责任科室:供排水管理科

5.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责任科室:环境卫生管理科、城市容貌管理科)

6.负责推进清洁取暖。编制全市集中供热和清洁取暖规划,加快热力管网建设,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快推动以热电联产和大型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房供热为主,燃气、电力、热泵、工业余热等其他能源供热为辅的城市供热体系建设。结合省定任务指标,积极稳妥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强化督导力度,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责任科室:燃气供热科市供热服务中心、市清洁取暖办)

7.负责做好疫情期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责任科室:排水科 城市容貌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