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一)

发布时间:2024-04-22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4-242

1.我市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保障对象:我市常住人口中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我市居住的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在我市居住的持有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人员;非我市户籍常年在本市城乡就学、入托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驻我市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统称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我市居民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到常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时间以各级医保部门通知为准。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三)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四)新生儿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到常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在税务部门进行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出90日不予办理当年度参保。

(五)退役军人提供退役相关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退役后90日内到常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从退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出90日不予办理当年度参保。

(六)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于每年的9月至10月由所在学校统一进行参保登记,将登记信息报所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

3.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方式有哪些?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征收方式有自主申报方式、委托代征方式。

(一)自主申报方式。缴费人通过税务窗口、自助终端、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河北移动APP、冀时办APP、经办银行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二)委托代征方式。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政府、学校等代征机构代收费款。

参保人缴费后,在相应待遇期未开始前因个人原因需要办理终止参保的,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由医保经办机构复核后退付。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