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58/2018-085748
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主体责任,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防护能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厅决定成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吕国新 秘书长
副组长:刘建明 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成 员:杨志有 副秘书长
赵文贞 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张仕民 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陈 雷 纪检组长
魏志方 副秘书长
李树行 副秘书长
刘尤优 副秘书长
刘继军 副秘书长
高卫东 副秘书长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电子政务处,主任由电子政务处处长巴晨锋兼任。
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研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制度,落实相关措施,确保网络及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三)负责开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检查。
(四)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厅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和市工信局等部门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