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1000357368/2024-17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24]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4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日、2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2024年度该项考试为纸笔考试,每名报考人员在其中1天内完成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6月1  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工程)

             13:30153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3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2  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

             13:30153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3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二、 考试科目及题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24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

四、报考条件

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二)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部分科目免试:

(一)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四、报名组织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3月28日10时-4月3日17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 试网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对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7日17时。

5月27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原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现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且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范围,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之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考后审核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自行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机构将利用报名数据信息及上传图片,通过官方数据查验、比对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集中对全部科目成绩通过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存疑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复审,具体时间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六、报名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七、审核地点

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5室。联系电话:(03353621910

                                      

                                                             2024年3月25日

                                                       秦皇岛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