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全力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16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4-736
秦皇岛市聚焦“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过节。
一是精准摸排建档。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的调查摸底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自下而上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流程确定救助对象,保证选定救助人员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优先做好受灾脱贫人口、低保户、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困难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受灾人员的救助,确保需救助对象和需救助资金等基本情况精准。对所有救助人员建立需救助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是统筹落实资金。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区财政分别安排部分救助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坚持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统筹用好国家、省和市、县各级安排的灾害救助资金,科学合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重点保障受灾低保户、五保户、倒房户等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根据救助对象台账,及时跟踪记录救灾款物发放情况,确保不漏发、错发。
三是组织生产自救。动员灾区群众通过亲邻相帮、互助互济,解决基本生活问题。鼓励、引导和帮助受灾人员大力发展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收入。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作,把劳务输出作为受灾人员生产自救、解决灾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有效措施来抓,加强对外联系,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建立受灾群众劳务输出对象档案,有针对性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受灾群众劳务收入。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实行政务公开,将救灾款物数量、发放对象、标准等事项在村级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发放资金,真正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坚持救助资金“一卡(折)通”社会化发放,避免出现他人代领、统领和资金发放不到位情况。积极配合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