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华投资秦皇岛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3 发布机构:市海洋渔业局(市港航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syyhhyj/2023-446
关于国华投资秦皇岛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按照《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前要进行公示。现将委托单位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论证单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编制的《国华投资秦皇岛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王成亮
联系电话/传真:0335-5301913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生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