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30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1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3-659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类
提案字〔2023〕1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43094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市委:
贵委关于《规范二手车经营赋能公共资源解决“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二手车交易市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二手车交易规范》第四十条规定严格审核经营者是否具备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并设立车辆展示交易区、交易手续办理区及客户休息区,做到标识明显,环境整洁卫生。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按照《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机动车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机动车交易市场或者门店内进行。除经批准的大型机动车展销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公共停车场(位)、人行道和其他公共场地从事机动车的展销和拍卖等经营活动;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利用公共场地从事机动车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规范经营行为。二手车交易市场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扶持和引导二手车企业进驻园区统一管理、规范经营。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自治自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出现恶意竞争。
为了缓解城市区停车泊位不足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按照“应设尽设”的原则,近年来共施划路内停车位5万余个,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去年,配合住建部门新增城市区公共停车位9000余个。交警支队对侵街占道、乱停乱放、不按指向停车的行为坚持“零容忍”,2022年,共查处违法停车19.3万起。特别针对二手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交警支队积极配合城管部门持续加大对二手车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治理力度,联合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上门提醒、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广泛宣传、联合执法。同时,约谈二手车交易协会负责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守法经营,引导经营者自觉进入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共同抵制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
2023年9月30日
领导签发:孙文哲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395001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