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召开《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宣贯工作会

发布时间:2023-10-13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3-685

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学习《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宣贯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解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条件、失信主体管理措施、信用修复等内容。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该《办法》是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而专门出台的办法,要把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学习。要组织相关人员逐条逐项学习《办法》,领会《办法》精神实质,掌握《办法》内容,使用好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三是加强宣传。通过网站、微信群、小册子、培训、监督执法检查等多渠道做好《办法》宣贯工作,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机构守法意识,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加强配合。要按照《办法》要求,涉及科室较多,要有全局意识,加强相关科室间的协同配合,依法做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确立、列入和移出等相关工作,确保《办法》落实落地、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