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秦皇岛市节能监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587/2023-471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17﹞125号)要求,按照秦皇岛市2023年随机抽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节能监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4月17日至7月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数量
(一)抽查对象范围。相关企业名录库中2023年1月3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企业主体。
(二)抽查比例。按总数不低于3%的比例抽取。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对象首先从C、D、E三个信用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如不能满足抽查比例,再从A、B两个信用风险等级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四、抽查内容
1.发改部门: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管理。
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秦皇岛市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数,由市发改委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
(二)市发改委将抽取出的被检查企业名单分派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进行确认。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市发改委为本次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负责总体部署和沟通协调,并负责被检查对象的名单抽取及分派;联合抽查其它各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本次联合抽查现场检查、结果录入等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书面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3.市发改委统筹组织各部门对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扇门、查多件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公示抽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及时录入检查结果,确保抽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在官网公示抽查方案、抽查时间、检查人员,使广大企业知晓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2023年8月20日前上报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联系人:王松 电话:3662714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段志鹏 电话:3875180
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