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000357448/2023-14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础、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推动法治建设部署,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坚持监督执法和普法学法并重、坚持突出工作重点亮点、凝练民政普法品牌,推动并达成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 按照《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我局负责的主要法治政府任务,重点涉及社会综合治理领域,如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和发展社区服务平台、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和政社脱钩、推进乡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以上工作均已列入我局历年的《秦皇岛市民政工作要点》和《秦皇岛市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突出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明确科室责任,逐项任务分解,实现“件件有落实、人人有责任”,确保民政法治工作突出特色、落到实处、圆满完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2019年市编办印发《关于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的通知》(秦编〔2019〕15号),将市地名办公室(市勘界办公室、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承担的行政职能(执法职能除外)划入市民政局机关,收回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2名,更名为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职责为: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跨区域或领导交办、相关部门移交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协调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事业编制由11名减至9名,其他机构编制事宜维持不变。支队组建后,市民政局其他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不再承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有效地促进了人力、物力、财力的集中使用,节约了行政管理成本,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从根本上解决了民政执法力量单薄、执法不到位、监督力量不够等问题。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市民政局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一)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带头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主动扛起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组织、推进、指导督促面上的党内法规执行工作,经常研究、部署、检查、督促。坚持将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党组书记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亲力亲为调研、谋划、部署、推动、督导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带头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个别谈话30余人次、集体廉政谈话20人次;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内法规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022年以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创新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制定印发了《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市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市民政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市民政局选人用人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市民政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等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注重把党内法规的执行和监督贯穿到民政领域全过程,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动党组持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建立健全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编辑、更新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调整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权责事项能够规范运行和有效监督。

)结合实际谋划“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合今年疫情防控情况及全局工作实际,8月份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就全市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跨部门联合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执法抽查工作。

(三)查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联合民管科,对省厅转来中国知青协会河北分会”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一案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相关规定已移交秦皇岛市公安局处理。

(四)摸底调研基层(县区)执法工作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摸清各县区民政执法队伍情况,为下步民政综合执法改革提供数据支撑和理论依据。

(五)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致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推送养老服务非法集资、诈骗风险提示,加强法治宣传,向全社会揭露养老服务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见宣传横幅、见宣传资料、见公益视频),实现了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此次行动对辖区共1595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建立台账,摸底排查率达100%。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与会办单位沟通协调,按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要求及时进行答复。建立信访投诉登记制度。认真做好违法举报接收记录,及时进行案件查处办理,不存在不记录、不查处现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好全市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民政领域问题,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行政应诉,2022年市民政局未接到行政诉讼类案件。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的建议与提案,收到相关提案、建议后都会组织专人进行研究落实。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坚持热心接待群众,积极引导相关科室人员、领导开展调解,及时解决困难诉求。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要民政系统增强“学大法、大学法”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学法工作拿到手上,摆上议事日程,做好指导,抓好落实。加强民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宣传、执法实践不断历练执法能力、提高法治意识,筑牢法治民政建设基石。

(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紧密结合实际,利用广播、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媒体搞好法治宣传,提高法律普及效果。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推进普法进社区、进农村,完善村规民约和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渗透性。

(三)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把履行职责由过去单向灌输变为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针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树立法律权威和民政形象,使群众在法治实践过程中理解法律的意义,理解法治与自身的关系,培养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四)深入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指导健全基层民政部门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民政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利用“三社联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士为支撑联动服务机制)平台,开展民政法律知识讲座、发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册,推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走进社区、融入群众生活。落实“八五”普法进机关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