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场主体2022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587/2022-454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现公告如下:

20221231日(含)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202311日至630日期间,访问网址https://he.gsxt.gov.cn,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0221231日(含)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在202311日至630日期间,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报送电子版2022年度报告并公示,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2年度报告。

20221231日(含)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在202331日至630日期间,访问网址https://he.gsxt.gov.cn,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2022年度报告。

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  03353224026  3224023

海港区市场监管局 03353553961

北戴河区市场监管局  03354042990

山海关区市场监管局  03355135181

市场监管局北戴河新区分局  03357815570

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03353926051

昌黎县市场监管局 03352985373

抚宁区市场监管局 03357800922

卢龙县市场监管局 03357839572

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  03357864319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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