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4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668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248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1475号建议的答复

 

侯永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环保治理不能一刀切’‘一律关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严禁“一刀切”工作,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各项工作要求,紧盯民生领域环境管理“一刀切”、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锅炉淘汰“一刀切”、机动车限行“一刀切”等九大领域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指导思想,合理制定工作方案深入解读《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秦皇岛市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明确责任部门和重点任务,从严禁民生领域环境管理“一刀切”、严禁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锅炉淘汰“一刀切”、严禁机动车限行“一刀切”等领域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实施精细化管理,严防“一刀切”按照《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要求,开展重点行业差异化绩效评估工作,促进秋冬季错峰生产的精细化管理,严防“一刀切”。通过“差异化指标”的评价结果,对不同绩效水平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减排措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采取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企业,采取不予管控措施;对传统行业中的环保“领跑者”,根据其绩效核定情况亦采取不予管控措施;对产生污染物较少、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家企业采取不予管控的措施;对污染物排放较大的涉气企业,在预警期间采取轮停的管控措施;对承担保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对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科学制定应急预案,严防“一刀切”严格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开展我市预案编制工作。科学制定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严禁“一刀切”。充分考虑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列出《免于停工、停限产企业名单》,逐个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到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在企业明显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企业、项目保障机制2019年以来,我市建立了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保障正面清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正面清单重点出口型企业生产保障正面清单军民融合重点企业生产保障正面清单重点出版物印刷保障企业生产保障正面清单涉及民生保障重点项目正面清单六个清单。截至目前,我市共有75个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项目企业“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予以差异化环境监管。

下步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完善正面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管理,在企业管控上,建立差异化绿色管控评估体系,坚决不搞一刀切,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在环境执法上,进一步提高精准度,减少对守法守规企业的检查频次,切实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正向引领作用;在主动服务上,提供高水平专家指导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提标改造,努力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41

 

 

 

 

 

 

 

 

 

 

 

 

 

 

 

 

 

 

领导签发:李文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