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644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2〕24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答复
杨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利用闲置商业房地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住建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我市抓住国家、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契机,在制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时充分考虑盘活利用闲置商业房地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我市正在加紧制定《秦皇岛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我市提出多方筹集房源方案,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对于盘活闲置存量房源,明确“充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同时,给予土地、资金、税费减免、金融、水电气价格、公共服务以及简化审批流程等政策支持,解决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
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各县区、相关单位开展广泛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包括存量闲置商业房地产在内的存量房源情况。同时,确定了2022年筹集1000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改建(改造)存量闲置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用房作为筹集房源的方式之一。
正如代表建议所提,商业房地产闲置已成为当前房地产行业面临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该问题是新经济、新业态、规划布局和生活方式变化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积极应对,及时调整房地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引导闲置商业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业主适时转变开发经营方式,切实提高闲置商业房地产的资产使用效率。同时,加快推动闲置商业房地产等房屋的盘活利用,努力实现住房保障和社会资源集约使用双目标。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3月14日
领导签发:李文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