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2-09-19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2-935

按照省卫健委的统一部署,8月26日至10月26日,我市对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9月上旬,在各县区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市卫健委组织人员,围绕各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开展全员培训、村卫生室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形式进行了第一轮督导检查。

目前,已抽查海港区、卢龙县、抚宁区、山海关区的20个村卫生室,具体内容涵盖了工作人员对接诊和上报流程的掌握情况,村卫生室的消杀记录、体温记录、接诊记录、“四类药品”的销售和报备记录,医疗活动场所摄像头安装及影像留存情况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已督促各相关点位立行立改,并责成各县(区)举一反三抓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疫情在基层出现传播,切实发挥好“哨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