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8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000357691/2022-171
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公示
序号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用途 | 设定依据 | 索证 部门 | 出具 部门 | 备注 | |||
法律 | 法规 | 国务院决定 |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 ||||||
142 | 外方法律地位的证明 |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第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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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外事商务部门 | 境外政府的工商或税务等部门 | 实行承诺告知 |
143 |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证明 |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备案 |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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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级外事商务部门 | 行政审批部门 | 实行承诺告知 |
147 | 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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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外事商务部门 |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
152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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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外领函〔2019〕133号)第八项 | 市外事商务部门 |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