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8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000357691/2022-171

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公示

序号

事项

名称

事项

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

部门

出具

部门

备注

法律

法规

国务院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142

外方法律地位的证明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第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市级外事商务部门

境外政府的工商或税务等部门

实行承诺告知

143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证明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七条

 

 

市、县级外事商务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实行承诺告知

147

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第六条

 

 

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外事商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152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九条

 

 

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外领函〔2019133号)第八项

市外事商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