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
发布时间:2022-09-02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2-1199
一是加强登记备案管理。加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将市管干部以外的全体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登记备案范围,同时,将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情况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坚持动态管理。二是加强证件集中保管。在职市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其他党员和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交由局人事科集中保管。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按规定备案及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