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06 发布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754021270/2022-71
我市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6月30日完成2022年度结息工作,共为全市4458个单位、37.42万名缴存职工结付住房公积金利息21165.74万元,同比增长9.65%,人均结息565.7元。现全部利息已足额记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缴存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支付宝、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核对个人账户结息情况和余额。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