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项措施全力支持稳定就业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11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2-1166
一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支持稳就业。统筹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基金等资金,支持促进就业。安排中央和省市就业补助资金1.11亿元,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及公益岗位补贴、创业孵化基地、信息网络软硬件、购买服务成果、高技能人才基地等39项补贴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聚焦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人群,投入资金960万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减轻企业压力,去年以来,发放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0.33亿元,惠及企业5959家。三是支持市场主体促进就业。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5月份累计退税减税降费29.7亿元,惠及企业15.8万户。研究制定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应急转贷等政策措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累计使用应急转贷等资金4亿元,帮助企业有效规避资金链断裂等风险,提升了企业抵御风险和吸纳就业能力。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实时监管、现场检查、电话抽查等形式,构建多层次、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管模式,严审补贴资金发放关,保证就业技能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提高就业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