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重点时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2-571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重点时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做好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2022年1月30日至3月13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行驶(运送防疫、民生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车辆除外)。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实施错峰运输。

二、2022年1月30日至3月13日,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适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包括: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停驶80%;相关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各类矿企停止燃油(气)货车运输。

三、有关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在省、市交界处设置由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点,严查违规车辆通行。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请各用车单位和个人予以理解和配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