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411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1-11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2-758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优化医疗卫生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医务人员的收入方面。我市历来重视医务人员的收入问题,中央、省也多次下发文件对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工薪收入进行规范,对医务人员的工薪,特别是对新冠疫情发生以后医务人员的工薪待遇进行了明确;财政部、国家卫健委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的通知》等文件对保障患者的救治费用,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进行安排,并拨付中央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按照中央、省相关精神,疫情期间我市已将中央、省安排的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县区,确保医务人员的相关待遇予以落实。同时,财政对公立医院的各财政补助资金均已到位。
(二)关于晋升培训方面。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渐打破了原来唯学历、唯论文的限制,向以业绩为重点,由业绩、能力、知识、品德和贡献等要素构成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基层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更加注重实践工作能力,县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可以把引进开展新技术或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作为业绩申报。对在城市社区和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提交优秀的病例分析报告或工作体会即可。近两年,针对防疫一线人员,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申报推荐,而且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免于参加当年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防控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等等,这两年我市有一批疫情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到了高级职称。
(三)关于改善医疗职业环境方面。我市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健全完善警医合作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指导医疗机构逐步构建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系统,联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医联动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的通知》,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门急诊、医生办公室、护理站等重要部位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并与医院警务室和公安机关实现联网,全部完成警务室建设。完善重点部位技防系统建设,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加强一键报警装置建设,逐步实现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重点场所安检设备及防护设备建设;持续提高人防系统建设。公安机关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与公安机关对接,加强动态管控,积极配合做好维护医院秩序的各项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巡查守护。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等关键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先期处置。保障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