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2-663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立足职能,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一是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4条。其中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16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46条,通过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公开信息8条,通过秦皇岛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8条,“法治秦皇岛”微博号发布信息465条,“秦皇岛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3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50条,扩大了司法行政影响力,提升了人民政府公信力,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二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焦民生领域和法治热点,通过官网及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试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秦皇岛市旅游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统筹全面依法治市、“三重四创五优化”创法治秦皇岛建设、“两个聚焦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果。今年以来,先后发布法治建设、涉疫通告等200余条,办理群众留言33条、调查意见46条,公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结意见12条,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聚焦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职责职能,以秦皇岛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和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的信息报送和维护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秦皇岛市司法局部门权责清单》7类42项管理服务项目重新审核并向社会公示,修订发布《秦皇岛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健全了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敏感信息、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失泄密事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市司法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一是部分业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不够全面。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及时了解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秦皇岛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