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1-539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将我市城市区部分原通告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再次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 滨海大道与联峰北路,S364省道(联峰北路段)与育花路,河北大街与(建国路、海阳路、山东堡路、第三中学路段),和平大街与(先锋路、友谊路、西港路),建设大街与(广场西路、迎宾路、红旗路、建国路、民族路、文化路),秦皇大街与(东环路、西港路、海阳路、迎宾路、民族路、建国路、六盘山路),燕山大街与(红旗路、西港路、迎宾路、文化路、民族路),北环路与(华山路、民族路、北四路),祖山连接线与石门寨连接线,西环路与天山南路,海阳路与西港路,251省道蓝图嘉园小区路口,祁连山南路与华山南路,关城南路与关城东路,山桥厂门前交叉口、京哈连接线与省道266交叉口(五里台岗),东经路与保二路。
上述监控设备,对闯红灯、违反标线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驾驶时接打电话、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 建设路、新一路(小学路段)。
上述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逆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二、智能卡口设备
西环路燕大桥路段,滨海大道检查站路段。
上述监控设备,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系安全带、驾驶时接打电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逾期未检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