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1-534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
通 告
一、限行日内,每天7时至19时(含周六、周日),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二、限行区域为秦皇岛市区:兴凯湖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道路;西环路、河北大街西段(西环路以西,原西部快速路)不限行。注:102国道为北二环—海阳路(北环路以北)—北环路(海阳路以西);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山东堡立交桥(含)以南、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道路;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石河东路(不含)以东、关城北路(不含)以南、关城东路(不含)与上海道(不含)以西、228国道(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
三、限行日内,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2021年12月3日